(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6年3月22日,市政府副市长王海峰召集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勇强出席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有关部门关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情况开展督查的有关事宜,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自去年环保部、国家林业局联合约谈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以来,各有关县区、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约谈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及省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会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五位一体"治国方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维系河西乃至西部地区生存与发展的命脉,也是生态屏障中的战略高地,在国家生态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不折不扣的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部署及市上制定的整治方案,确保圆满完成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是对各有关县区、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执政能力的一次重要考验,也是对各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践行"三严三实"成效的直接检验。各有关县区、单位要充分认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制定的方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全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向环保部、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确定:
一、立即组织开展"回头看"。各有关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制定的整治方案,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复查,确保将整治方案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需要关停整改的,要跟进落实关停整改措施;需要进行生态恢复的,要利用开春时节督促把生态恢复的措施尽快落实好。
二、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对于需要补办相关手续的项目,要按照有关程序尽快办理完毕。山丹马场内的3个旅游项目,由山丹县政府负责补办立项和环评手续;民乐县扁都口景区内的1个旅游项目由民乐县政府负责补办立项和环评手续。以上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督促落实。肃南县梯级水电站的林地占用手续,由市林业局督促落实。
三、整理完善档案资料。由市林业局牵头,各有关县区、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配合,对清理整治的所有项目,要进一步补充完善整治工作档案资料,做到一个项目一套档案,通过详尽完善的档案资料,把所做的工作真实准确地记录在案,便于验收指导工作。
四、认真起草汇报材料。由市林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祁连山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配合,按照省"两办"督查通知要求,抓紧起草市政府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全面反映我市在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中所做的工作及成效,着眼全局、大局列出存在的问题,有理有据的提出需要省上、国家层面支持解决的问题建议。汇报材料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于3月23日下午6时前分别报送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
出席:(略)